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金融机构实行奖励和风险补偿及鼓励企业上市的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7]6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07年底金融投融资机构等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金融贡献奖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沧州市商业银行、河北财达公司、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
二、金融生态市
廊坊市
三、推进企业上市有突出贡献的驻外机构
国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省政府对“金融贡献奖”、“金融生态市”和“推进企业上市有突出贡献的驻外机构”获得单位予以表彰。对获得“金融贡献奖”单位的领导班子,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予以物质奖励。对满足两个评奖条件的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给予两份物质奖励。对国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由省财政按融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其适当的经费补贴。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其他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积极努力,争取进入先进行列。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理念,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金融机构要强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观意识,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壮大自身实力,发挥好引资融资功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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