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金融合作制定“战略规划图”



  
  2012年4月12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与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签署区域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金融合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京冀金融合作的相关规划,以设立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突破,以开展要素市场合作为基础,以建设金融后台基地和服务外包聚集区为依托,全方位推进合作。省长助理、省金融办主任江波,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委书记霍学文,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张文汇,河北银监局局长郭锦洲,河北保监局局长吕宙等出席了签约仪式。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苏银增主持签约仪式。

  该协议的签署是为了落实《北京市—河北省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京冀资源优势,拓宽金融合作渠道,促进京冀区域金融业繁荣发展,创造有利于京冀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推动金融资源的互补和梯度发展,提升区域优势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以下九个方面展开合作:一是推动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二是深入开展要素市场领域合作。三是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合作。四是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协调推进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梯度发展。六是加强金融信息和人才交流。七是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八是促进跨区域金融监管合作与交流。九是探索建立区域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为了保证双方合作取得实效,根据协议将成立京冀金融合作办公室,双方各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合作办公室工作,明确具体处室负责各项合作事宜的落实,加强日常沟通和信息交流。推动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确定河北省与北京市开展金融合作的重点城市及其合作内容。加强金融业务交流、人才培训和项目合作。每年共同组织金融机构定期开展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研讨活动,推广交流金融管理和金融发展经验,加强在金融人才交流、培训和金融项目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政府间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每年举办一次金融管理部门高层会晤活动,研究设定京冀金融合作交流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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