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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沧州分行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省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加强对各级负责人履职监督,对干部履职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干部员工案防和安全教育,确保有效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党委高度重视。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该行专门将省行《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作为专题来学习,党委书记袁博光同志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与各位行级干部进行谈话,就下一步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进行工作部署,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源头治腐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二、强化督促指导。该行纪委、监察保卫部及时按照省行《通知》要求,印发了《沧州分行进一步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支行、各部门立即行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发展和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中国银行业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活动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有关条款的再学习,不断提高员工规范从业的自觉性。并根据我行各项从业要求,从职业纪律、职业形象、服务环境、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深入总结辖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
三、强化负责人履职。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该行党委书记袁博光同志代表分行党委和分行副职、各支行总支书记分别进行履职谈话,分行副职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支行“一把手”与支行副职和部门、网点负责进行履职谈话,袁行长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决不允许有领导干部违公规定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门按照《关于对员工不良行为进行重点排查的通知》精神,对自己分管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从权、钱、人源头入手,加强教育引导和督促,重点检查、重点分析、重点整改、重点突破,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该行监察保卫部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联系,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和案防教育主题教育。结合案件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以运行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上半年各项检查工作为依据,进一步梳理规章制度,并进一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的相结合,在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加快各项业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