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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08年初,工行唐山滦南支行共有法人客户贷款7137万元,其中某建材有限公司在该行贷款余额达5698万元,全部为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0%,是该行最大的不良贷款户。使滦南支行的不良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资产质量难以根本改善,为该行盈利增长构成了沉重的负担。
该公司贷款形成不良3年来,一直都是滦南支行不良清收转化的重中之重,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疾”。该行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为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的安全,维护工行权益,决定依照法律程序清收。经报请上级行批准,于2006年10月向河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建材公司偿还贷款本息,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该行胜诉,胜诉后该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该建材有限公司抵押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查封、评估、拍卖。由于价格等多种原因,三次拍卖均流拍。为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程,最大限度减少该行信贷资产损失,该行以第三次流拍保留价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实施以物抵债。
因该公司债务人躲债到外地,涉及欠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等情况较复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迟迟不下以物抵债的裁定书。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经过该行不懈的努力,在省市行的密切关注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2008年2月19日,下达以物抵债裁定书,2008年2月25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该行正式接管了抵债资产。6月30日,该行依据省、总行批准进行了以物抵债账务处理,将抵押资产纳入抵债资产管理,处置不良资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掀去了多年来压在该行身上的大包袱。
下一步该行根据上级行规定,进行周密部署,制定抵债资产处置预案,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按照上级行相关规定要求,该行拟委托三家拍卖机构联合拍卖,要求三家拍卖机构利用各自的信息和网络优势广泛招商,争取拍卖取得最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