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银行不向农民贷款正常吗?
《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全县财政供养范畴内的机关、事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县农村信用社存储。县级干部和高级职称获得者每人须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存款3万元,科级2万元,一般干部1万元,存款期限为两年。当地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在短短3个月内,储蓄存款就分别流出1000多万元和1200多万元。
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严重的扰乱金融秩序行为,政府以强制手段干预人们的存取款自由,是绝对违法的。然而这却是很久以来让我最为感动的新闻之一。“与其坐着等死,不如冒险一搏,为百姓做事真的丢了职,我们也认了”,县委书记王家斌这番悲怆之言,让我肃然起敬。
尽管我们有一千个理由指责王家斌们“胆大妄为”,却不得不正视导致其做出“突围”选择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严重萎靡现实:即使是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即使有“穷人银行家”尤努斯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触动,农村以及农民仍是实实在在的“被银行遗忘的角落”,特别是在面对天灾人祸以及孩子上学、老人生病等急需用钱之时,农民只得透支未来幸福去四处寻借非法高利贷。
农村信用社似乎是唯一还向农民发放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但是它们的存款来源越来越少,且不能在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相反,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都被剥离了,它们却仍旧背着历史的包袱。农村信用社在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全国原来有近6万家,现在只剩下2万多家了。“帮信用社就是帮农民”的无奈现实,让王家斌们选择了“突围”。
美国法律规定所有银行必须拿出10%支持农业,我国亦有同样规定,只不过从未得到严格执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都不向农民贷款,尚且可以不论;那么,挂着农字的农业银行总该向农民贷款吧?现实情况却是:大型农业加工企业还有可能拿到农行的贷款,养殖专业户、农户则根本不可能在农行贷到款。新闻中,托克逊县农业银行行长徐玉梅也说,近两年,除大型企业质押贷款和信用企业贷款外,几乎没有给农业生产发放过贷款。
记得小的时候,我们镇上还有一家中国农业银行,后来就没有了。城里的农行网点越来越多,农村的农行网点越来越少,这应该是普遍现象。然而农行在成立之初,“贷款对象主要限于生产合作组织和个体农民,贷款用途限于农业生产”,即便到了今天,农行改革的十六字方针第一条仍是“面向三农”,那么,农业银行究竟是怎样“面向三农”的呢?
是的,作为商业银行的农行需要赚钱,但农行同时还是国有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公共义务,至少应配得上名称中的“农”字。何况,尤努斯的经验证明,向农民贷款并非不可为,并非不能盈利——尤努斯的银行,依靠“联保贷款”模式,在贷款人没有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情况下,创下了高达98%的平均偿还率——关键在于农业银行愿不愿意做出应有的努力。
我始终认为,农业银行不向农民贷款是不正常的,农业银行更多的网点不应该在城市而应该在农村。与王家斌们无奈的悲情选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融机构对广大农民贷款需求的熟视无睹,这种状况早该改变了。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