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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北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政策,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全省初步形成了民生问题政策保障体系。
为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就医、上学等问题,今年5月以来,河北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3个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一些操作性很强的新政策和硬指标,保障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比如,在解决群众住房难方面,河北省扩大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基数,要求各市、县(市)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等。
近期,河北省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报酬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3个政策性文件,在推进就业再就业,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加强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市场监管方面提出了许多新政策、新规定。如在就业再就业方面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
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河北省提出了一些硬措施。河北省规定,从2007年起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瞒报工资缴费基数的企业,按照有关法规从严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