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石家庄市首次尝试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97位农民工发放7万元欠薪。
11月13日,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97名农民工投诉,称中铁电气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监察大队依照程序处理时,该公司不但不配合,还称根本无钱支付工人工资。鉴于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部门决定启用该公司事先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97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12月1日,7万元工资在劳动监察大队监督下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从2005年6月起,石家庄市强制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用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在年初或新项目开工前,要按一定比例,在指定开户银行预存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垫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当年未拖欠的,返还原缴纳单位;对拖欠工资确无能力按时支付的,启动工资保证金向农民工支付。
据介绍,这次农民工工资用保证金支付,标志着保证金制度进入实质执行阶段,为无力按时支付工资或恶意拖欠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