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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继续保持上涨态势。1-4月份累计,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3,同比上升3.3%,让居民在“衣食住行”方面多花了不少银子。
据统计资料显示,在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五大类商品同比呈现上涨趋势,而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三大类商品同比均有下降。1-4月份,农村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3%,涨幅首次和城市相同。
食 食品类价格上涨,成为影响省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与去年同期相比,1-4月份累计,我市食品类价格上涨了5.9%,对省会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程度达到63.6%,其中粮、油、肉、禽、蛋价格上涨较多,共计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5.7个百分点。其中,受去年粮食涨价因素的影响,1-4月份累计,粮食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8%。油脂价格自去年11月份大幅上涨之后居高不下,特别是4月份花生油价格再次大幅攀升,鲁花5L桶装压榨一级花生油价格由88.00元涨至99.90元,涨幅达到13.5%。
而菜、果价格以降为主。今年冬季偏暖,有利于蔬菜生长,鲜菜价格普遍低于去年同期,从而有效地抑制了我市食品类价格高涨。
住 居住价格高涨,成为推动总指数上升的第二大因素。这主要是受2月份原煤价格、4月份房屋贷款利率上调,建房及装修材料、私房房租、电、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的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1-4月份累计,我市居住类价格上涨了9%。
衣 工业消费品价格的止降转升,加剧了总指数上涨。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持续走低的工业消费品价格由降转升,与去年同期相比,1-4月份累计,工业品价格上涨了2.1%,其中衣着、耐用消费品、家庭日用杂品价格分别上涨,轿车、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交通和通信工具下降较多。以电视机、摄像机、家用音响为代表的文娱耐用消费品价格依然保持降势,有力地牵制了工业品价格上涨。
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1-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主要是受去年涨价的滞后,以及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季节性上涨的影响。预计二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将低于一季度,全年各季涨幅将呈逐渐走低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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