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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示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海河流域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赫然在列。其违法事实主要为大部分企业未通过“三同时”验收、该开发区区域环评降低评价等级,只做了环评报告表等。
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在的问题绝不是个例。据悉,6月上旬,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7个设区市的开发区、工业区进行抽查,发现了在区域环评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高端访谈
必须狠抓环境影响评价
日前,就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
记者:怎么看待规划环评方面存在的问题?
姬振海: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开发区没有进行环评,是因为许多开发区建设时间较早,而《环境影响评价法》是2003年9月颁布实施的。2005年4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这是我国继上海市之后,第二个以政府发文形式来推动规划环评的省份。
从目前来看,规划环评不容易开展,但必须当做重大的事件,强力推进。目前没有进行规划环评的各类开发区都必须进行环评,凡规划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受理规划中所列项目的环评文件。
记者:怎样看待环保人员为污染项目当“帮手”?
姬振海:“官有所畏,业有所成”。环保工作者在使用手中的审批权力时必须慎之又慎,必须意识到你每签一个字,每盖一个章,每批一个项目,你就又多承担了一份责任和风险。现在我们的评价和审批都是终身负责制,你做的评价不准,审批把关不严,一旦出现污染事件,最终责任也会落到你的头上。
记者:如何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姬振海:当前,我省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最薄弱的环节就是批后管理。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变“重批轻管”为“慎批重管”,跟踪全过程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服务。如为建设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从项目的申报表开始,到现场查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治理方案设计和进展、批后检查记录、调试、验收,建立动态档案。另外,“三同时”验收必须作为投产的前提条件,促进业主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治理设施同时投产使用。对没有落实“三同时”的企业将从严、从快处理,使企业打消侥幸心理,真正把“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今年8月份,省环保局将组织开展“三同时”验收专项检查行动,着力解决批而不管,只批不验,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近半数开发区没有“区域环评”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区域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今年6月上旬,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7个设区市的开发区、工业区抽查结果显示,在检查的14个经济开发区中,有一半存在着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问题。
其中,邢台经济开发区、清河经济开发区没有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据省环保局提供的材料,全省39个各类开发区中,只有20个进行了区域环评,占51%。石家庄、邯郸、沧州三市各类规划中,只有12个规划开展了环评。
问题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率较低
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而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但据了解,我省的“三同时”验收率、“三同时”执行率普遍偏低。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有71家企业,其中仅13家通过“三同时”验收,验收率仅为18%。
省环保局接到各地环保部门上报的“三同时”验收率很高,有的达到90%以上。但从省环保局执法检查情况看,却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有的地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率还不足50%,个别地方可能更低。
据省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三同时”制度的不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成为“空头支票”,导致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生产主体工程,甚至根本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省环保局在进行检查暗访中,经常发现一些企业打着试生产的旗号,长期违法排污。
问题三:未批先建不批也建违法项目屡禁不止
记者了解到,有一些企业及地方无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先上车后买票,边上车边买票,上了车也不买票”的现象,未批先建、不批也建、未验收就投产的问题屡禁不止。一些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或没有申请“三同时”验收的项目,照常生产排污,个别地方国家严格限制的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企业仍在上马。
前不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环保工作联合督查组督查发现,蠡县10多家印染企业全部未批先建,安新近百家羽绒企业绝大部分都没有环评手续,至今只补办了两家。永年县城南部紧邻107国道的东侧新建部分炼萘、炼苯化工企业,绝大多数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环保总局等8部门对2006年上半年新开工项目清理督查结果表明,在9097个项目中,有1194个不符合环评审批规定,其中,1074个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
我省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以石家庄市为例,去年以来,石家庄市环保局对47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38个建设项目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对147个建设项目下发了限期验收通知;对131个未落实“三同时”的项目立案查处。
今年上半年,省环保局对近年来省级审批的1780个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对40个违规项目进行了查处,对138个项目下达了限期验收计划。
环保怪现状
环保部门为污染项目上马“跑腿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一“怪”现象:某地环保部门明明知道当地的“书记工程”、“县长工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上级环保部门绝对不可能审批,但囿于种种压力,还要硬着头皮“帮助”企业跑办手续。他们的做法是:到外地住上两天后返回,向当地领导谎称“没有跑下来”。
但还有一些环保人士,为让当地领导满意,置法律于不顾,采取变通程序、越权审批和化整为零审批的做法,他们实际上已沦为地方大上污染项目的“帮手”。
此次环保总局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流域限批”的原因就包括“邯郸市环保局与邯郸经济开发区违反有关规定,联合发文将环评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开发区管委会”。环保总局检查中发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的环评项目占入区项目的70%,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仅占30%。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除越权审批项目外,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也不到位。
“四严格”“八不批”严把环境准入关
“十一五”期间,我省污染减排的任务十分繁重,可以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压力。要实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必须用好环评这一“杀手锏”,省环保局7月6日在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把住污染源头关。
一严格:严格落实新建项目总量控制制度。把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禁审批超总量排污的项目。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会签制度,实施“总量指标统一管理、环评批复统筹把关、环境质量整体控制”。
二严格: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减少评价项目和因子。
三严格:严格落实审批权限划分的要求,严禁越权审批和化整为零审批。
四严格:严格审批可能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严防一些地方以新农村建设为借口,盲目引进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
另外,省环保局对各级环保部门提出要求: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再好也坚决不能批,要坚决做到“八个不批”。
一是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二是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等项目。
三是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影响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四是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以及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或者建设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但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项目。
五是在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项目和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实现“增产不增污”的项目。
六是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以及被明令限期治理,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
七是规划没有依法进行环评的,规划范围内有污染的项目。
八是未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地区,区域环境地表水质量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的,增加水污染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