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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从7月中旬到7月底,卫生部将督察我省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全国共选择了六个省份进行督查,我省为其中之一。督查的对象为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市政水厂和市区自建水厂、二次供水单位、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据悉,卫生部将在我省随机抽查2个地级市,每市抽查县级市政水厂1家和市区自建水厂、二次供水单位、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市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1家。重点督查《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中有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布置及落实情况。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预防性监督审查情况及供水水质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及水质、用品用具消毒等情况。医院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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