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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涿州市工商局带领所辖百尺竿乡冯村、挟河村的56户农民进京领到了32020.2元假种子赔偿款。这是我省涿州市和北京房山区建立“消费纠纷合作调解机制”后,第一次成功帮助消费者实现跨省维权。
2006年5月18日,涿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这56户农民投诉,称他们从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三才种子农药经销部购买的“305”稻种育秧发芽率不足。经涿州市消协调查,长沟镇三才种子农药经销部负责人梁坦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期间,以每公斤4.00元的价格,将3000公斤育秧发芽率不足的“305”稻种销往涿州市百尺竿乡冯村、挟河村,给56户购买稻种的农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在调解过程中,梁坦拒绝赔偿农民损失。由于是跨省销售,涿州市工商局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今年初,涿州市工商局与房山区工商局建立了“消费纠纷合作调解机制”,涿州市工商局东仙坡工商所(消协分会)利用这一机制,与北京市房山区工商分局和区消协协调,共同调查这起农民投诉案件,获取相关证据,并将56份诉状递交到房山区法院长沟法庭。法庭经过调查取证,最后判决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三才种子农药经销部赔偿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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