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税总局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排序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抵扣联、发票联和记账联调整为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加联次不变。之前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继续使用。联次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于3季度下发至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