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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梆子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雄浑壮阔的艺术风格、丰富的唱腔旋律,让河北人引以为豪。但近日一位票友的一封来信反映了河北梆子屡遭侵权的现象。河北梆子剧院日前向省版权局投诉,请求执法部门严肃查处盗版行为。
票友来信引起维权风波
“在我心里,河北梆子的魅力一直是令人震撼的。但是我买的河北梆子音像制品却是粗制滥造。是不是河北梆子剧院的艺术水平降低了?”河北梆子剧院王新生副院长向记者叙述着这封票友来信的内容,显得痛心疾首。
王副院长称,这些音像制品都没有经过河北梆子剧院授权。其中大多数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河北梆子演出时的同期录像。“同期录像的效果当然不好,损害了河北梆子的形象。”王副院长说。
省版权局发出公告维权
河北省版权局版权处潘海波处长告诉记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于这些表演,河北梆子剧院享有表演者的权利,包括:表明表演者的身份;保护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等。但事实上,河北梆子剧院的这些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发生了很多侵权行为。
昨日,河北省版权局正式发出关于维护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表演者权利的公告。一切销售侵权盗版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享有表演者权利的剧目的行为必须即刻停止,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