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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通知,明确了今年第三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的3770种商品的具体目录和税率。记者从唐山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了解到,本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涉及唐山市的出口生产企业较少,不会对唐山市的出口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
今年我国前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分别是:8月1日小范围上调了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11月1日大规模上调了3486种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第二次出口退税率上调涉及我市纺织品、服装、日用及艺术陶瓷、塑料制品、家具5大行业约250家出口企业,约占申报出口退(免)税企业户数的35%左右。但与上次相比,自12月1日起实施的本次出口退税率上调,涉及我市的出口生产企业较少,对我市的出口企业影响相对较小。
据了解,本次提高退税率的商品主要内容包括,将轮胎等部分橡胶制品、主体或全部以人工速生材为原料的部分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将金属挤压用模等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将冻对虾仁、冻蟹等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牙膏等部分化工产品、石材、铝板带等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将农用泵、摩托车、自行车、家用电器等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