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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充分发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工作,引导农村储蓄资金回流农村;鼓励股份制银行到县域和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重点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确保中央专项票据如期足额兑付。
据介绍,各县(市、区)政府将拿出一定优良资产帮助县联社置换不良资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全面清收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农村信用社的欠款,加大农村信用社诉讼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县一级为统一法人的发展定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开展业务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把全省农村信用社建成有实力、活力、竞争力的为“三农”服务的县域银行业金融主体,逐步改建成农村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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