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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邢台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截至目前,该市已经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2934万元,户数达到978户,已完成全年任务的97.8%。
邢台市是我省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城市。这种货币补贴的形式,就是通过变建设用地划拨供应为“招、拍、挂”公开出让,变定向购买住房为市场化选择,变分配经济适用住房为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即变“暗补”为“明补”,变补“砖头”为补“户头”,从而实现“用地市场化、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管理透明化”。
今年,邢台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任务是1000户。截至目前,该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户数已达到了6214户。经审核,已在媒体公示了2809户,累计发放补贴证2757户。已购买住房并领取到补贴资金的户数达到978户,发放补贴资金2934万元,已完成全年任务的97.8%。
为确保完成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任务,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下半年,邢台市调整了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的年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6874元调整到8989元以下,将更多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提高补贴标准,由每户补贴2.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有效地提高了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能力。
另一方面,该市住房保障部门采取多项举措,简化程序,减免有关费用,提高工作效率。由过去的只凭《房屋所有权证》领取补贴资金,扩展为凭商品住房备案合同也能领取补贴资金;为减轻补贴家庭的购房负担,将房屋交易手续费由6元/平方米减为3元/平方米,产权办证费由650元减为80元。由每半年公示一次,改为每月公示、及时发证、随时发放补贴,缩短了办理时限和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