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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就业为本。如何健全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制度,提高“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的稳定性———
[现场声音]
援助服务再贴心点儿
对零就业家庭群体,朱立新委员一直格外关注。去年省两会,他就提交了一份《要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力度》的提案,前不久,听闻全省提前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他极为振奋。
“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是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校正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生动例证。”朱立新委员认为,政府应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保护性措施,譬如公益性岗位应优先照顾那些零就业家庭;在零就业家庭人员未找到新岗位之前,不准用人单位轻易辞退,政府则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优惠政策;创造条件让零就业家庭人员在相对稳定就业的同时参加一些技能培训等,来确保其就业的稳定性。还可为一些有志于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提供部分扶持基金,助其自主创业。
朱立新还提出,目前各地建立的多是就业困难群体尤其是零就业家庭“登记式动态管理”,不排除个别零就业家庭由于“爱面子”等原因没有纳入帮扶的范围,政府部门要为这些零就业家庭提供主动服务。
张福林委员则告诉记者,最近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一个“千人进万家”的活动,他和同事们走街串户,主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家庭生活和就业情况。虽然能及时给予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但牵涉了他们太大的工作精力。因此,他建议,应建立省、市、县、社区(村街)四级困难群体就业信息网络,并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让社情民意及时传达。
就业培训补贴再多点儿
“一位进城农民学习电气焊,至少得花3000元,而技能培训补助不过300元;培训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学习简单的数控机床技能至少需要3000元,而技能培训补贴最多也就1000元。”张福林委员认为,通过培训让就业困难群体掌握“一技之长”,是实现稳定就业的有效途径,但目前的培训补贴显得有点不够用,特别对于高技能培训来说更是杯水车薪。
目前困难群体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主要是因为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和技能偏低。近几年我省通过“阳光工程”等技能培训对困难群体进行“技能扶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过由于培训补贴标准较低、多是短期培训,部分培训人员就业并不太稳定。为此,张福林委员建议,我省应逐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加大技能培训的力度,提高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的质量。
綦艳波代表则提出,有关部门还可发挥市场机制在培训中的作用,把职业培训与介绍就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加大困难群体岗位需求培训的力度。也可研究组织企业在岗培训与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办法,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针对一些灵活就业人员由于达不到政策规定的就业条件,不能享受到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的情况,朱立新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扩大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使用范围,让其惠及更多就业困难人群。
[场外连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就业援助覆盖所有困难群体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07年,我省不断加大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5万人,困难对象再就业7.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83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分别超额完成85%、52.5%……
2008年,全省城镇将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万人;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我省还将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实施好“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建立摸排登记、就业扶助和跟踪服务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加大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力度,今年招生规模将扩大到4000人,并安排部分市承担技能培训任务。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办法,抓紧建立失业保险、城镇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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