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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保定市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多起来自福建、山东等外地消费者的电话投诉,反映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遇到的问题,这些消费者所投诉商品的寄出地均为保定。
福建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大吉村邱先生于2007年7月10日通过电视购物花1661元订购一部“奥运光能”手机,但在8月25日收到寄来的手机却是“中电CECT”手机。江苏盐城的顾先生于2008年2月25日花了2680元通过电视购物购买“黄金龙”手机两部,但收到的却只有—部黄金龙手机,另一部是“七喜股票王”手机。山东淄博的姚女士"2008年1月29日通过电视购物花500元购买“歌秀一洗黑”洗发水,但收到的却是“大长今”保湿面膜,且产品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无说明书。
浙江义乌的雪女士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某网站花998元订购了“婷美”内衣一件,但标识不全,也没有生产厂址,疑为假货。他们所反映的主要的问题是收到的货物与订购的商品存在很大差异,有的根本不是消费者所订购的型号,有的无法实现订购时商家承诺的功能,有的甚至付了款或订金后就根本收不到货物,当再次拨打订购电话与商家联系时,不是电话无人接听,就是对方一直拖延不予解决。
这些消费者收到商品的寄出地址均为保定市建华大街552号——保定市邮政速递局,而没有署商家和厂家的经营地址。经保定市消协工作人员和保定市邮政速递局负责人进行联系,才了解到,国家邮政速递局为方便统一结算作出规定,邮政速递局只负责货物的邮寄,不负责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于是,一些不良网上及电视购物公司利用这项政策胡作非为而有恃无恐。
保定市消费者协会分析已经接到的投诉,发现网购和电视购物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陷阱:
其一,“黄鹤一去不复返”。交款后收不到商品,彻头彻尾的骗子公司。
其二,“挂羊头卖狗肉”。购买到的实物与网上或电视上不一致,要么是偷梁换柱的假冒商品,要么是外观残缺的积压货。其三,“忽悠你没商量”。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卫生部批准的功能只有“补钙”,但他们的宣传却变成了“增高”。虚假“权威”。比如打着国外某“著名大学”的旗号,甚至杜撰几个并不存在的科研机构和著名科学家。甚至使用“干细胞”、“纳米”之类的技术术语来忽悠消费者。
其四,不提供售后服务。只管卖,不管退,不管换,不管修。国家的“三包”规定对他们无效。
近些年,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等新型购物方式得到迅速发展,但作为虚拟的“网上商店”和信息单向传递的电视广告销售,其先天的不足逐渐显现出来。由于消费者看不到真实的商品,也无法真实了解和体验商品性能,只能听信网上和电视广告夸大其词的宣传,那些超强功能超低价格的手机,那些疗效神奇的化妆护肤品及面料款式美观、精致内衣都让一些消费者怦然心动,而邮购付款后到手的商品却与广告大不相符。查看邮件的发件人地址,却发现署的是当地邮政速递局的名称,并不是商家或厂家的地址。因此造成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投诉无门。
对此,保定市工商局有关人员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更由于有些“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销售商的身份存在虚拟、伪造现象,交易中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性能、价值的了解仅仅局限于商家的广告上。在出现纠纷和争议后,就很难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同时,也由于其交易的特殊性,有些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查处、取证难度很大。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对网购及电视购物一定要谨慎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