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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1437.1万人,约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量的69%。
截至去年年底,河北省民营经济单位达到191.4万个,其中民营企业15.2万个。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1437.1万人,约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量的69%。
相关人员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经济作为河北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和地位愈发显现出来。特别是在规模、效益、外贸出口、上缴税金、吸纳安置劳动力就业等诸多方面,民营企业都占据了河北省半壁江山。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河北省民营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0项,占全省总量的54.1%,中国名牌产品28个,占全省总数的54.9%;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437.3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3.6%,上缴税金757.9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49.6%;全省民营经济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68.8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48.9%;全省民营经济累计完成外贸出口额93.7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的55.1%;全省民营经济累计提供劳动者报酬1183.8亿元,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达823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