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财经 >> 正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惠及更多贫困生

2008年09月23日 08:35:49  来源:燕赵都市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进教育公平,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起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据介绍,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三部委通知规定,上述5省市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各省(区、市)按照自愿原则,综合考虑当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知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作者:】
 >>相关新闻
 >>财经新闻
河北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河北金融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镜像、复制、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河北金融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对于文中内容、文字的真实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
★如有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20天内与本网站联系。
 信用社
对不起,图片浏览功能需脚本支持,但您的浏览器已经设置了禁止脚本运行。请您在浏览器设置中调整有关安全选项。
 文化读书
毛泽东家族何时走向富裕
文革后期四人帮重点铲除两个老干部

 休闲生活
[生活贴士]苹果当心越洗越脏
[生活贴士]苹果
曝刘晓庆与有妇之夫同居后的短暂婚姻
曝刘晓庆与有妇
[生活贴士]吃不完的月饼怎么办?
[生活贴士]吃不
吃牛肉不吃猪肉的10大理由
吃牛肉不吃猪肉
警惕:洗浴方式决定着你的健康
警惕:洗浴方式
清晨怎样洗脸才使皮肤每天水嫩美白!
清晨怎样洗脸才
 商业消费
红榜中小品牌奶粉名气陡升销量急剧上升

 频道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