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发布公告,2010年中央部门私设4.14亿小金库,已整改3.75亿 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超10.7万亿,全国仅54个县级政府无负债 审计署4日发布2012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及违规资金5308亿元,2716亿未整改。 审计发布 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整改“小金库”3.75亿元 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设立4.14亿元“小金库”。目前,73个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80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39个中央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及采购程序不规范7.57亿元问题,39个所属单位采取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和监督等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351亿地方债务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项目 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及违规资金5308亿元,2716亿未整改。 针对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人,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 汶川震后重建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截至2011年10月底,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8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4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和规范使用4.31亿元,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挪用的新农合医疗资金已全部归还 5个县有关部门挪用的2738.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已全部归还;6个县有关经办机构虚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套取的财政补助37.30万元,已整改29.12万元;14个县有关经办机构因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487.80万元问题,已整改84.11万元;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的56.7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相关地方还处理了13名责任人员。 5商银违规发放挪用贷款已整改530亿 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工商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新发放的3472亿元贷款,发现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问题580亿元,其中向未批先建、手续不齐或资本金不到位的项目发放贷款254亿元,还有部分贷款被用于还贷。通过督促贷款人补充完成项目程序、补足项目资金及完善贷款手续等方式整改530亿元,并将53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此外,审计部门抽查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499个分支机构发现,存在以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保险资金19.9亿元的问题,以及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问题7亿多元。目前已追回资金和调账处理6318万元,补缴税金1.01亿元,对39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47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违规租售分发的廉租住房多数已整改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中发现的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 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针对8个省区16个城市开展的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发现,有10个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未全面落实,4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未按规定达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有部分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也不够严格。 据新华社等 国家审计署4日发布2012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