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位储户存入工行1750万元,没想到会不翼而飞,于是纷纷将工行告上法庭,讨要存款本息。昨天,在西城区法院,其中的14名受害储户与工商银行终于对簿公堂。
首个发现存款被取走的储户是杨女士。杨女士的丈夫昨天介绍说,去年初,他妻子听一王姓熟人说工行有个理财项目,可得较高的回报,遂于去年3月21日委托王某在工行三里河分理处办了一个存折。由于存折磁条有问题,杨女士更换了新存折,并修改密码,将50万元分两次存入。不久,王某拿来一份高息协议,杨女士在协议上签了字。去年7月30日杨女士在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剩10多元,再联系王某时,已经找不到此人。案发后,杨女士才知道王某在办理存折时,还背着她办了一张牡丹灵通卡。
在法庭上,这14名原告都表示,他们都是请人代办存折,修改密码后到工行存入大额存款,其中有些人签订了存款高息协议。案发前大家都不知道,代办人在办理存折时另办了牡丹灵通卡。即便如此,在庭上,储户们依然认为:存款是存入工行丢失的,与高息协议没有关系。
“去年8月1日之前,工行规定他人不能代办折卡连带业务,正是工行违规为他人办理了与储户存折连带的牡丹灵通卡,致使他人以牡丹灵通卡取走了储户的存款。”刘律师说,这是储户丢失存款的唯一原因,高息协议不是丢失存款的原因,工行应当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为了证实此观点,刘律师出示了一份录音证据,里面包含95588工行咨询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去年8月1日之前,他人不能代办牡丹灵通卡。
工行方面代理人表示,储户丢失巨额存款是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分子伪造工行资金储蓄协议书及私刻公章高息揽存,涉案人员中无工行员工,工行方面没有任何过错,工行内部规定就允许代办牡丹灵通卡业务,因而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况。
“工行咨询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不能代表工行规定的,储户贪图存款高息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巨额存款丢失,储户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
新闻回放
工行曾请求停审该案
去年,储户杨女士就曾与工行对簿公堂。去年12月12日开庭审理时,工行北京市分行方面请求停审此案,认为这起案件是一件“社会金融诈骗案”,属于刑事犯罪,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请求法院中止此案审理。而原告请求法院继续审理此案。法院宣布休庭,对工行的请求进行合议后再决定是否开庭。
工行北京市分行表示,去年7月25日,工行发现有人伪造工行资金储蓄协议书及私刻公章高息揽存,遂向警方报案,北京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立案进行调查,7月28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姚公瑜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在已被正式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