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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2004年利用信用卡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但欠银行的钱一直拖着。上月23日,数名男子突然到他家,将他带至一家宾馆,让他拿1万元存进信用卡账户还债。谢先生愤愤不平:欠银行的钱,不至于用“绑架”的方式来催债吧?昨日,正在筹款的谢先生向记者倾诉了他的担忧:到本月7日,如果还缴不齐欠款,他们会不会再来“绑架”呢?
“不还钱,让你坐5年牢”
谢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03年11月办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并在2004年通过该卡购买了一部价值1万余元的手提电脑,分12期付款。 但因为自己的生意出现了问题,就想把欠银行的钱先放一放。
上个月20日,一名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女子通过电话告知谢先生,因为刷卡没有还钱,本金、利息加上滞纳金加起来已欠了两万余元,并询问谢先生12月25日能否还款。谢先生表示,按期结清有困难,是否可以元旦还钱?但是,他遭到对方拒绝。
上月23日早上,他和妻子及女儿正在自己位于宝安区观澜街道的家中休息,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他开门一看,只见4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站在门外,其中一名林姓男子告诉他,自己是代表银行来催收欠款的,并且反问谢先生:“你知道欠银行多少钱吗?”谢先生开门,让他们进来坐。这几名男子没有出示证件,刚坐下就问:“你欠银行的钱怎么办?如果你不还,我们就把你送到派出所去,马上让你坐5年牢!”
除了吃饭不能出房间
谢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向这几名男子索要银行的催款委托书。一名男子拿出一张白纸,晃了一下就收回去。之后,一林姓男子就开始问谢先生欠银行的款打算怎么还。
谢先生称自己一下子拿不出两万元。几名男子听后,就让谢先生跟他们走,并让他的妻子赶快去筹款。谢先生说,他和妻子提出能不能让他们留在家里筹钱,但遭到拒绝。他们让谢先生带一点生活费跟他们走,随后就拉着谢先生上了一辆红色轿车,从宝安区观澜街道一直开到福田区南园路的一家宾馆,让他住下。
“当时已经是23日下午4点多了,这些人就让我留在房间中不能出去。”谢先生留在房间里,打电话四处筹钱。这4名男子开始都在房中,后来两人离开了,之后就一直有两名男子在房中看住他,中间还有人换班。只有在吃饭时,他才能在两名男子的陪同下外出,吃完饭各付各的账。
还了1万元才放人
到了24日中午,这几名男子退掉了房间,将谢先生带至附近一间餐厅,等待谢太太来交钱。
谢太太告诉记者,24日下午4时许,她拿着好不容易才筹到8900元赶到餐厅中,问是否可以把钱存进去,让谢先生回家再筹钱?这些男子中一个叫“华哥”的光头者说:“至少要1万元才能放人,少一块钱都不行!”她只得让亲戚再汇1100元,凑足了1万元,赶到附近的银行将这钱存进丈夫的信用卡账户中。
交钱后,她拿到了银行出具的催款通知单和律师函。记者看到催款通知单中写着“在本函送达之日起5日内,缴清全部透支款项及利息。”
谢太太说,在还了1万元后,他们让谢先生签收催款通知单,并让他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要求最迟在2008年1月7日之前将剩余欠款还清。之后,谢先生才被允许回家。
“几名同事已被停职”
记者在谢先生所录的电话录音中听到,一名自称是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赵姓女子问谢先生什么时候可以还款?谢先生说,他已经和这几名男子签有协议。对方称,银行认可这个协议,并称谢先生反映他被催款人员“软禁”的事情银行正在调查。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参与收款的林先生。他称自己属于该银行下属的一个事务所,负责催收银行客户欠款。他说,谢先生是在2004年购买的手提电脑,目前所欠的本金、滞纳金及利息合计是20419.10元。目前,他还欠银行1万余元。他表示,当时上门催款时,他们对谢先生说过恶意拖欠的法律后果,并没有威胁让他坐牢。“谢先生是在和我们沟通好的情况下才走的,不存在强迫的问题。我们和谢先生在宾馆中一直相处得不错。”他告诉记者,谢先生和他们呆了一晚后,谢太太数次打电话到银行投诉,“这件事搞得我们也很被动,有几个同事已经被停职了,我们也是有苦难言!如果谢先生不能按时还钱,我们不会再将他带走了。”
限制人身自由违法
谢先生说:“我现在正在筹款,但如果到时候不能把剩下的钱凑齐,他们会不会又来绑我呢?”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罗御伦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他就可能存在恶意拖欠的问题。银行上门催收欠款,属正常行为,但如果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办法来催收欠款则属于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