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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7日,新疆哈密市农信社新西分社曝出金融大案,司法调查显示,会计王凤霞、出纳尉萍等人,从2000年起,即以储蓄款不入账方式,进行账外资金循环,累计账外吸收存款1.89亿余元,账外支付5900多万元,涉嫌侵占、挪用资金高达1.45亿元。
"9·7"大案使哈密市农信社系列金融窝案相继浮出水面。公安、金融监管部门向半月谈记者透露,哈密市农信社先后被查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客户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收储收贷不入账、私藏使用存单等20余起案件,累计金额过亿元……
2007年6月4日,中国银监会一份文件被正式公布:新疆哈密市4家农信社,因特大经济案件造成资产严重损失,无法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依法予以撤销。这是全国首例县级金融机构被行政撤销事件。
痛定思痛。1997年,哈密市农信社曾是新疆管理水平最高、效益最好的农信社,但几年之后却全面"腐坏",这个发人深省的案件,带给人们哪些启示呢?
警示一:内控制度不落实,风险越积越大
一位哈密市农信社员工伤心地说:"制度在我们单位不如领导的一句话。"
我国信贷管理制度要求,信贷人员务必首先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等进行调查,但在哈密市农信社的实际工作中,信贷人员还没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农信社主任就已下达了发放贷款的命令,如果不执行,就会被调离信贷岗位。
一位始终参与哈密市农信社案件侦破工作的公安人员对半月谈记者说,按规定,信用社的库款必须双人接送,但实际操作中常常是一人身兼会计、出纳两个要害岗位,钱箱子账本一人管,这为不法分子明目张胆盗用库款提供了机会。有的员工甚至下班后干脆就提着库款回家了。
哈密农信社系列金融大案案发后,农信社网点数次发生储户挤兑事件,正常经营难以为继。截至2007年3月末,哈密市农信社主要经营指标严重恶化:不良贷款有5.53亿元,占比高达92%;投融资7900万元,损失已成定局;各项存款5.63亿元,借入人民银行再贷款累计达2.54亿元;从新疆其他农信社拆入资金1.27亿元,累计亏损6915万元,案件损失1.45亿元……
警示二:层层监管形同虚设,违规违法行为愈演愈烈
2000年~2004年,哈密市农信社新西分社几名员工通过极其简单的手段累计账外吸收存款21130万元、账外支付6863万元。在长达4年多时间里,旬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大量报表从农信联社监管部门人员眼前流过,竟没有一人对报表中前后矛盾的数据产生质疑,也没有针对数据的异常变化进行核实。
监管缺位,使哈密市农信社大面积"腐坏"几成必然。疙瘩井分社负责人兼信贷员郑某,自2004年起,借职务之便,采取收储收贷不入账等手段,将32名储户和20名贷款户的总计25.3万元资金占为己有;原雅矿分社出纳刘某,利用已作废的存款凭证,收储不入账达半年之久;哈密某企业贷款1030万元,最终被哈密市农信社网点负责人卡掉700万元据为己用;某农户贷款1万元,刚拿到贷款,就被信贷员领到自家开的饭馆大吃一顿,一次就花去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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