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的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近日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增加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投入,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国务院会议提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在目前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35%基础上,逐步实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落实各项优惠和激励政策。金融机构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有效需求力度大、效果好的,在测算全年合意贷款时,适当调整其系数;对年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达到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政策规定,执行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通过优惠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在全省筹集安排2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对产、供、销经营稳定的小微企业签发单笔500万元以下的商业汇票,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专项安排30亿元支农再贷款资金与信贷调控措施捆绑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县域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办理此类再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