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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农村金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农村金融中最主要的力量是农村信用社,所以其改革的方向正确与否,关系到其能否支持农村的小康建设。本文就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做一探讨。
一、城市(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中国农村的落后、贫穷等问题必须靠城市(镇)化来解决。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和村落生活方式永远使农民摆脱不了落后、贫穷、弱势和卫生条件差等,使农民难以享受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只有依靠城市(镇)化吸收广大农民转变成市民,才能使绝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定居到城市(镇)生活。从而真正解决农民就业、餐饮、居住、卫生、教育、医疗、文化等问题,实现农村的小康。
二、城市(镇)化的发展道路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综合发展
我国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人口十三亿。在如此广袤的地域上全部建成大城市,去容纳13亿人口是既不现实,也不必要的。世界最强大的美国也是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存在和发展。大城市日益显现的城市病也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不能无限地去发展大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更何况我国人口众多,若都集中于大城市,会使城市病更加严重。所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镇的综合发展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大城市的发展已走上正常化的道路,但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城市病。所以,必须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将产业向中等城市、小城镇转移,吸引众多人口向中等城市、小城镇汇集。中等城市的发展也已走上正常化的道路,但它的发展必须从现在开始避免重犯大城市的错误。它的发展途径有两条,一条是地市级城市的发展,一条是现有县城的发展。而小城镇的发展则主要依靠工商企业的发展,在现有乡镇的基础上或新的经济发展地域形成。
三、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农村信用社是这一金融支持的主力军
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均需要产业在其区域的生根、落户和发展。这既需要县城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和集中,也需要大、中城市企业向县城和乡镇的分流。通过分流既解决大、中城市的城市病,又促进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
要发展县城企业、乡镇企业,要支持大、中城市企业向县城和乡镇的分流,就必须有金融的支持。在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下,对这一经济发展过程的支持,既有国内大银行,也有中小股份制银行,还有农村信用社等。但是,由于国内大银行大量从县域的撤退,中小股份制银行又不肯向县域发展,农村信用社又是县域中最大的金融企业,所以,支持县域经济中的县城企业、乡镇企业和城市分流到县域企业的重担就自然而然落到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
四、中国农村在城市(镇)化的道路上存在两种经济模式
中国农村的城市(镇)化,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夫,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目前全世界的人口已有55%城市化,未来十年将再有10%的人口城市化。英国城市化水平从26%提高到70%用了90年时间,法国从25.5%提高到71.7%,美国从25.7%提高到75.2%,都用了120年。而我们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03年的40.5%仅用10年。步入新世纪之后,中国城市化实现了加速发展,每年均以超过1%的速度推动城市化。如此测算,因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率为40%多,在未来60年内,即本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将实现完全的城市(镇)化。这是一个乐观的估计。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至少需要100-150年才能实现完全的城市(镇)化。
这样,在这一历史阶段我国农村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两种经济模式:一种是向城市(镇)化发展的经济模式,一种是仍然固守于乡村的经济模式。后者主要体现为农户经济。这两种经济模式都需要金融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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