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七家企业荣获首批“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河北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向荣获“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石家庄印钞厂、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河北蓝贝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表示祝贺。
姬振海表示,河北省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部分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多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工业产品排放强度逐步下降,爱护绿色家园、建设生态河北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据统计,到去年底,该省设区城市环境空气二级天数平均达299天,比2002年增加了77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2002年下降了26.3%;秦皇岛、廊坊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06年全省七大水系三类和好于三类标准的河流断面比例,比2002年增加了15.6个百分点,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河流断面比例降低了1.4个百分点。今年1-11月,设区城市环境空气二级以上天数达30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6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0.6%。
姬振海同时强调,河北省已进入了环境污染高峰期和突发事件高发期,总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从2005年开始,河北省环保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这次,根据企业申请和各地环保部门推荐,省环保局对31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估和现场考核验收,并在河北省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经省领导同意,确定石家庄印钞厂等7家企业为首批“河北省环境友好企业”。
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注重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注重社会效益,热心公益事业。
姬振海称,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深化环保工作,切实发挥好环境友好企业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努力推进企业的循环式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