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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12月26日,我市100家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向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发出倡议:积极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作贡献。
倡议书中说,要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企业,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杜绝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决不发生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或违法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等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健全安全生产保护措施,预防和杜绝重大工伤事故,确保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倡议书说,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努力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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