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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以《工作10年难签一份无固定期合同?》为题,报道了工商银行张家口分行的6名女工在工作满10年以后,因为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同工同酬引发劳动争议,从而花费7年时间维权的艰难历程。稿件见报后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被新浪等多家网站转载,各地读者纷纷发表网上评论,对6名女工的艰难遭遇表示同情,对法制进程中出现的如此不和谐音符表示遗憾。
昨日上午10时,已经连夜赶回张家口的女工们先后给记者打来电话,赵景丽说她在网上看到了报道,又专门跑出去买了5份报纸,她要把这些报纸给家人、朋友、同事们看,她们会尽快把信访函转给张家口市中院。李喜琴则在电话里激动地说:“我太高兴了,网上有那么多人支持我们,我们有好多年没这么开心了,谢谢你能听我们倾诉。”
相关链接 部分网友的评论
北京的一位网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看到如此基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期待《劳动合同法》能切实有效地得到执行。
新疆伊犁一位网友:这几个女工不过是工商银行几十万员工的缩影,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对工商银行的用工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进行检查,还法律以威严,还员工以希望。
重庆的一位网友:从本案可以看出,法律的执行者到底在做些什么,法院在执行一些内容,行政部门也在执行一些内容……
深圳的一位网友:是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不作为才助长了一些资方任意剥夺劳动者权益的现象。
洛阳的一位网友:她们的执着让人感动,但愿有关部门知百姓之苦,多做些有益于人民的事情。
北京的一位网友:按理说这样的官司根本不用打或者说用不着这么费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有工会,都应该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做些工作,但他们做了些什么?希望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组织认真检讨自己在为谁服务。
广东的一位网友:不是法律不完善,而是法律得不到切实执行。维权不是公民的责任和负担,而应是公民的权利。
太原的一位网友:应该还女工们一个公道,别让老百姓没有了信心!
上海一位网友:7年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维权大量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社会也为此付出了大量运行成本。为什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最高法院的批复是儿戏,还是普通公民的正当权益是儿戏?
厦门的一位网友: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执法水平太低。
岳阳的一位网友:法律判决不该成一纸空文。
北京的一位网友:多好的员工啊!工商银行怎么就甘心让她们流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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