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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许多消费者早已准备好趁着节假日好好消费一番,赶赶促销优惠的“集”。然而,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睁大眼睛,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避免在快乐消费时“买”到麻烦。
“拼单”购物票据须分开
为了应对商家的返券促销,一些消费者选择了“拼单”购物,“拼单”虽然能够得到实惠,但是也可能带来一连串的麻烦。侯女士就遇到过这样的尴尬,一次她在某商场看中了一双售价高达1000多元的靴子,由于商场搞促销活动,只要在同一个柜台买两件商品,就可以享受七折优惠。于是侯女士就在网上寻找到一位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拼友,约定好时间,合用七折买到了各自心仪的鞋子。
但没多久,侯女士的靴子出现了质量问题,她打算找商场调换时,才想起当初付款时,两双鞋子只开了一张收银条,而且票据让另一个女孩带走了。
对于“拼单”购物的方式,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维权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为了避免维权时遭遇尴尬,消费者在“拼单”后,一定要求商场分别开具发票,并保管好各自的购物凭据。
“吃多少送多少”问清条件再决定
时下,返券风也刮到了餐饮业,不少饭店打出了“满××送代金券××”的广告以招徕食客。但消费者在选择时一定要问清了代金券的用法后再决定,看看这种促销方法给自己带来的是实惠还是麻烦。
李先生曾在一家门口挂着一幅“吃100元送100元券”的饭店吃饭,凑足100元后饭店确实赠送了100元券。可这100元券却分成5张20元的券,而且在每张20元券的背后还特别注明,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
类似的附加条件还有“代金券要在消费额达到饭店规定的数额后才能使用”、“代金券只在规定日期或规定时间段内有效”、“特价菜品或酒水不在优惠范围”等。所以消费者饭店用餐赠送消费券时,要问清楚使用情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赠品也不能含糊
买商品的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后,可凭购物小票参加抽奖或领取赠品,许多消费者往往把赠品看作是购买商品的附加品,而忽略了赠品应有的价值,有的商家就趁机把一些“三无”商品当作赠品。12315提醒消费者,赠品也要看质量和功能,发现问题要依法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