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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居民参保登记时间将于1月20日结束,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时间将另行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参保登记时间将于1月20日结束,参保缴费期截至1月31日结束。凡在1月20日前参保登记且在1月31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居民,能够享受政府补贴,并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区参保居民,可凭本人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到市区任一商业银行网点缴纳医疗保险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参保登记时限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限的确定,标志着去年启动的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告一段落,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时间将另行通知,凡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尽快在1月20日前办理登记手续,各社区医疗保险工作人员也应及时通知已登记的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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