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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调解组织建成率100%,"六进"覆盖面达60%
多项举措深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去年,河北省司法厅分别在廊坊市永清县、邯郸市丛台区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和全省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议,推广了永清县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丛台区以"六进"措施深化人民调解领域,实现"小矛盾不出户、大纠纷不出村(街)、疑难问题不上交"的经验做法。
今年,河北省司法厅提出要狠抓"两个落实",要求按照永清县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村村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调解室、工作制度、档案管理、调解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省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要达到100%。按照丛台区抓城市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机关、企业、事业、社区、市场、物业延伸,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六进"措施。年底前,全省实现人民调解"六进"的覆盖面要达到60%以上。同时,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在工会、妇联、消费者协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小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并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河北省司法厅要求,在继续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大力拓展调解领域,依法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河北省司法厅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预防和宣传的"三项功能",特别要把有效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建立因事预防、因人预防、因时预防的预防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同时,把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法的渠道反映合理的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市年内都要建立安置基地或实体
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质量
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经济来源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施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择业指导,推荐安排就业,协调解决贷款、减免税收、租赁场地等事务,做到从招生到培训、到毕业安置的全程服务,石家庄蓝天职业培训中心4年共培训刑释解教人员386名,实现就业率97%,无一人重新犯罪。石家庄市这一有效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的做法受到中央和省委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1月21日,在中央综治委召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暨调查摸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推广了石家庄市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会上要求,各省(市、区)司法厅(局)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率先在省会城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培训中心,专门接收"三无"刑释解教人员,把刑释解教人员列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使他们获得政府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在河北省已经提前实现这一目标的情况下,河北省司法厅提出今年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上来,明确要求各市于今年内至少建立一个市级过渡性安置基地或实体,并以启动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为契机,加强与公安、监狱、劳教等部门的联系,提高衔接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控。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必接必控、一人一档、分类帮教、超前帮教、定期排查、跟踪回访、签订帮教责任状等各项工作制度和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帮教效果,促进他们尽快融入社会。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民政、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扶等方面的政策,推动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纳入国家促进就业工程,为基层帮教组织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提高安置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