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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努力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度,坚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培育增收项目两手抓,确保2008年2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对工作形成合力、群众发动充分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村,在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重点倾斜。
3、完善扶贫资金专户制、报账制、通报制和公示制。省扶贫办设立扶贫资金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0235。积极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奖补资金、到户贷款贴息、小额信贷等项改革。
4、完善“两个周转”,因地制宜推广实物周转和资金周转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帮助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增收脱贫项目。
5、积极实施“雨露计划”,搞好“万人培训、万人输出、万户脱贫”精品工程,提高培训质量。
6、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在2008年完成3218户、11052人的移民搬迁任务,使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特困人口得到妥善安置,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7、组织全省331个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直接帮扶500个重点贫困村。
8、集中扶贫资金,在黑龙港地区滹沱河北岸建设百里蔬菜长廊,扶持一万个贫困户,实现户均一个蔬菜大棚;在太行山区的涉县等5个贫困县着力发展优质核桃产业带,到2010年达到30万亩,力争达到户均百棵核桃树;在燕山区域发展双百村食用菌产业群;在坝上地区建设数十万亩节水错季蔬菜基地。
9、扶贫资金和项目首先用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008年每个重点县至少扶持1000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率先脱贫。
10、以市为单位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全年的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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