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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河北省海兴县紧邻渤海湾,盐滩较多,历年来盐业贷款主要靠企业担保,模式单一。为了进一步加大盐业贷款投入,更好地发展盐业生产,海兴县信用联社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打破了传统观念和传统模式的束缚,大胆创新,积极拓展出“滩涂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多户联保贷款”三种新的贷款模式,既有效地解决了制约我县贷款投放的“瓶颈”问题,又推动了地方特色化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和快速发展,实现了社农“双赢”。
一、沿海滩涂抵押贷款
由于浅海滩涂的使用权归各国营农场、乡镇政府或村委会所有,经营者需要按租赁期限一次性上交租金,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再加上前期投入费用较高,导致许多经营者因资金投入不足或无资金投入而周转困难。经营者到农村信用社贷款又缺乏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之类的抵押物,在经营者和信用社之间出现了贷款难和难贷款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沿海水域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针对这一现状,海兴联社经过条差论证,推出了滩涂抵押贷款,该种贷款的具体做法是:
1、确定贷款对象。浅海滩涂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企业或在本地主要从事浅海滩涂养殖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借款人必须是必须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二是借款人必须具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三是必须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四是借款必须用于滩涂投入的流动资金,且自有流动资金在50%以上。
2、确定有效权证抵押条件。联社确定:借款人有产权证以使用权抵押的,借款人必须凭产权证到海洋资源局或土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租赁承包以经营权抵押的,必须要有合法的租赁承包合同,抵押借款合同必须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且租赁承包经营期限必须三年以上。
3、明确连带责任和权利。一是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持有使用权证的发包方(乡镇、村、农场)必须向信用社做出书面承诺: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发包方无条件同意农村信用社收回承包经营权和水域滩涂内产品对外发包,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本息。经公证后,方可发放贷款;二是借款人在信用社以经营权抵押贷款到期时,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信用社拥有浅海滩涂经营权和处置权。
4、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流程。信用社开办浅海滩涂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主要流程是: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书 信贷员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 信用社审贷委员会审查 签订发包方承诺书 公证处公证 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书。
二、船舶抵押贷款
船舶抵押贷款是针对海兴县沿海地区,一些个体户购置油轮运营发放的抵押贷款,该类船舶主要为黄骅港提供土石、油料,结算快捷,利润客观,因购置油轮需资金较大,在申请人自有流动资金50%的基础上,为借款人提供以所购买的船舶为抵押物的贷款,在办理好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足额办理保险并明确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办理贷款。
三、多户联保贷款
对海兴县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财务制度不健全,普遍存在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情况,海兴联社经过研究,推出了“多户联保、优势互补、综合授信、周转使用”的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和个体经济大户按照“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由3个以上的小企业组建联保小组,签订联保协议,联社根据联保小组成员生产经营等综合情况,提供合理授信。联保小组成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印章,就可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到信用社申办贷款。
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创新开办的抵押贷款,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解决了一些当地特色小企业的资金瓶颈和贷款难问题。二是推动了以浅海、滩涂养殖为主的精品渔业带建设,促进了地区水产养殖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方向快速发展,为“渤海新区”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为农民增收就业创造了条件。小企业联保贷款不仅解决了小企业资金问题,而且为农民增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造了条件。在信用社的支持下,一大批个体户成为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带头人。企业的不断做大做强,又进一步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是拓宽了贷款业务范围,增加了信用社自身的经营收益。海兴县信用联社2007年累计发放滩涂抵押、船舶抵押、小企业联保等新型贷款 2200万元,实现收息额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