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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规范稽核行为,加强稽核队伍廉政建设,保证稽核检查工作客观、公正,根据河北省联社及唐山办事处稽核部门有关规定,近日,迁安联社出台了《关于加强稽核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重点强化五个意识,令行禁止,为农村信用社稳健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意识。要求稽核人员必须严格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稽核方案规定,全面、细致地开展稽核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地反映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如期、高效地完成稽核任务。二是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稽核人员到基层检查时实行用餐自理,联社统一核定每人每天30元用餐补贴,凭下乡登记簿领取;下乡检查时尽量打出租或乘公交车,交通费用凭车票列支,实行实报实销。三是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稽核人员不准接受被稽核单位宴请、礼品、纪念品和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名义向被稽核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如因特殊情况在被稽核单位用餐的,要按成本交纳餐费。四是强化被监督意识。稽核人员行为主动接受被稽核单位及全员监督,在全辖公布稽核人员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每次稽核任务终了,根据被稽核单位填写《稽核工作评价意见卡》,联社对每名稽核人员履职情况做出最终考核评价。五是强化违规必纠意识。凡是违反规定,接受礼品、财物或报销费用的,除责令退赔外,还要调离稽核岗位,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