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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前,市民徐女士委托本市一家银行购买五万元钱的基金,听到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已经买上了”,她便拿着委托单离开了银行,最近看到基金已经上涨,徐女士准备卖掉这些基金时,却吃惊地发现,她的证券卡里根本就没有任何交易记录。
今天上午,徐女士向本报投诉,现在这五万元基金应该获收益一万七千多元,她多次去银行理论,但银行根本就不给个说法。
家住西镇的徐女士介绍,今年 6月 8日,她拿着五万元钱到位于瞿塘峡路的一家银行分理处购买了一支优选基金,办完一些手续后,业务员告知徐女士已经买入了 5万元的基金。听到工作人员的这句话后,徐女士离开了银行。
9月20日,徐女士发现她购买的基金已经上涨,便想把基金卖掉。“工作人员说我什么基金都没买,钱只是在卡里存着,根本没有交易记录。”听工作人员这么一说,徐女士顿时愣了,随后通过查询,发现她的钱一直在卡里存着,并没有购买记录。
“我当时开了户,还签了委托协议,银行的回执也有,怎么说我没买上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忘记第二天来打交割单,所以才没有购买成功。徐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已经买上了基金,并没告诉她还要打交割单,而且三个月的时间里,她也没有接到银行任何通知。对此,徐女士认为,银行应该承担她的损失。
今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当初为徐女士办理业务的这家银行。该银行分理处基金主管石女士告诉记者,是因为客户没有打交割单,基金才没有购买成功,所以责任并不在银行,对于交割单的问题,工作人员不必要提醒每个客户。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知道客户是第一次购买时,会口头通知对方。对于徐女士的损失,石女士表示银行不会承担责任。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银行代理证券公司销售基金,既然跟客户签了委托单,并且收了钱,就说明已经跟客户建立了委托关系,银行也有义务进行通知和提醒客户办理。由于没有及时告知客户,由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银行也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随后记者又从青岛市银监局了解到,银监局也接到不少这类投诉,不过一般通过银行和客户协调解决,如果协调不成,也可以到银监局投诉。 |